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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医保商保“双目录”调整6月1日启动

  记者5月31日从国家医保局获悉,2026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商保创新药目录调整工作将于6月1日正式启动。

  国家医保局已于当日公布《2026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

  据悉,为尽量减少对行业的影响,更好体现对医药创新的支持,在国家药监部门大力支持下,相较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文件将药品申报条件的截止时间延后为“6月10日前已正式获批或完成技术评审”。但自2027年开始,截止日期将确定为方案发布之日。(记者彭韵佳)

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2026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
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
日期:2026-05-31 访问次数: 13585 字号:[ ]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6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2026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指南》《谈判药品续约规则》以及《非独家药品竞价规则》正式发布。同时,为帮助社会各界加深对政策的理解,我们组织编制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调整常用问答(2026年版)》,在此一并公布。

2026年6月1日-6月10日,国家医保局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网址:https://fuwu.nhsa.gov.cn/)开通网上申报系统,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予以关注。

需要说明的是,因今年整体工作时间提前,《工作方案》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过程中,我们收到较多企业关于适当延长截止日期的反映。为尽量减少对行业的影响,更好体现对医药创新的支持,在国家药监部门大力支持下,决定将药品申报条件的截止时间延后为“6月10日前已正式获批或完成技术评审”。自2027年开始,截止日期将确定为方案发布之日。

附件:1.2026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

2.2026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指南

3.谈判药品续约规则

4.非独家药品竞价规则

5.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调整常用问答(2026年版)

国家医疗保障局

2026年5月31日

(完整内容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