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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养老金22连涨可期!这几类人每月有望多领100元以上

  人社部部长王晓萍在《人民日报》的署名文章中明确释放了“稳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的政策信号。 这一表态直接指向2026年养老金调整方向,预示第22次连续上调即将落地。 与往年不同,此次调整核心聚焦“提低控高”,通过结构性优化让低收入、长工龄群体获得更多倾斜。 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近10万亿元的资金池,为调整提供了坚实底气。

  养老金连续上调的底气源于雄厚的资金储备。 截至2025年9月底,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已接近10万亿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战略储备规模超过2.6万亿元。 若计入中央财政专项补助和国有资本划转部分,总保障资金规模超过15万亿元。

   2024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5万亿元,支出6.8万亿元,当期收支保持盈余。 基金投资运营收益稳定,2024年地方养老基金投资收益率达5.52%,社保基金自成立以来年均投资收益率7.39%。

  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机制强化了资金调剂能力。 2025年中央调剂金比例升至5.5%,全年跨省调剂资金规模达2533亿元。 广东、浙江等基金结余充裕省份向辽宁、黑龙江等老龄化压力较大省份的“输血”机制,有效化解了区域结构性矛盾。 辽宁、黑龙江等地区每1.1个缴费者需赡养1个退休人员,依靠中央调剂金实现了基金平衡。

  2026年养老金调整继续沿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三结合模式,但具体规则发生显著变化。 定额调整部分体现基础公平,同一地区所有退休人员增加相同金额,预计多数省份标准在35-50元/月之间。 经济发达地区可能超过50元,基金结余紧张地区则严格遵循全国标准。 2025年广东定额调整标准为45元,辽宁为35元,内蒙古为28元。

  挂钩调整部分突出“长缴多得”机制。 工龄价值被空前强化,多地试点“阶梯式工龄挂钩”方案:工龄25-29年者附加3%涨幅,30-34年者附加5%,35年以上者最高可享7%的附加涨幅。 山东试点分档挂钩方式,对缴费15年以下、16-25年、26年以上部分设置不同年度增加额。 一名工龄37年、原养老金4800元的退休人员,仅工龄挂钩部分每月可能比短工龄者多涨192元。

  与养老金水平挂钩的比例被适度控制。 北京2025年将该比例降至0.15%,浙江降至0.42%。 2025年多地提高定额调整比重,北京、安徽将定额调整占比升至40%以上。

  倾斜调整部分重点关怀高龄老人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 2026年,高龄倾斜年龄门槛有望从70岁降至65岁,65-69岁群体将首次纳入补贴范围。 北京、浙江等地对65-69岁老人每月额外补贴50元,70岁以上者补贴80-150元。 上海试点“健康积分”制度,对体检达标的高龄老人每月加发50元。

  月养老金低于3000元的低收入群体实际涨幅可能突破5%。 以一名养老金2900元的退休人员为例,按新规每月增加130.5元,实际涨幅达4.5%。 而其原领导养老金8500元,每月仅增加153元,涨幅为1.8%。 调整后,两人养老金水平差距倍数从原来的近5倍缩小到2.3倍。

  缴费年限长的企业退休人员享受双重红利。 沈阳一位工龄37年、原养老金4800元的退休工程师,在旧算法下每月增加144元,而新算法下每月增加额高达336元。 这种“阶梯式工龄挂钩”使得长缴费年限的“边际收益”明显增加。

  1955年出生的群体在2026年满71岁,成为政策倾斜的最大受益者。 他们同时满足高龄倾斜、长工龄以及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的“视同缴费年限”三重红利。 一名养老金3200元、工龄38年的该年龄段退休人员,叠加定额40元、工龄挂钩224元及高龄倾斜100元后,每月实际增加额可达364元,全年多领4368元。

  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享受工龄折算和地区补贴双重加成。 新疆克拉玛依的退休职工工龄按1.3倍计算,35年工龄可折算为45.5年参与调整。 甘肃、新疆等地的退休人员除基础调整外,每月还可获得25元至40元的地区补贴。

  各省调整标准存在显著差异。 广东2025年定额调整标准为45元每月,辽宁为35元每月;高龄倾斜部分广东对70岁以上人员加发50元至100元,辽宁为30元至80元。 经济强省依托充足的基金结余,可能在国家基础上提供附加涨幅。

  城乡居民养老金同步纳入调整体系。 2025年全国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20元至143元,北京等13个省市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上浮。 2026年将继续实施“国家提标、地方加力”的模式,广东已将标准从每月190元提至210元,四川、湖南等地也追加了10元至25元的地方补贴。

  2026年养老金调整从1月1日起生效,覆盖2025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参保人员。 人社部预计2026年3月底前公布全国方案,各省在5月至6月落地细则,7月底前补发1月至6月的差额。

  调整金额由系统自动计算,通过社保卡账户发放,无需个人申请或中介代办。 退休人员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掌上12333”APP查询个人缴费年限和账户明细。 补发金额到账后,平台会标注“补发”或“差额调整”条目。

  工龄的认定标准趋于严格。 政策明确将“工龄”核算收缩为“实际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断缴或未参保的工龄不再计入调整基数。 上海有人虽然有35年工龄,但1992年之前的7年没缴社保,最后只按28年算调整金额。

  当37年工龄的退休工程师因新算法每月多拿192元,当2900元与8500元养老金群体的差距从5倍压缩至2.3倍,这种旨在缩小差距的调整方式,在应对持续加深的人口老龄化挑战时,是否会引发新的代际公平问题? 养老金调整如何更精准地衡量不同群体对社会的贡献? 在公平与效率之间,怎样的平衡点最能体现时代发展的温度?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王晓萍《人民日报》(2025年12月15日 第 09 版)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把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提出新要求、作出新部署。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部署。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坚决抓好贯彻落实。

一、深刻认识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意义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2024年5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并发表重要讲话,深刻指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是新时代新征程就业工作的新定位、新使命”,科学回答了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标志着就业工作目标向更加注重提升就业质量转变,标志着就业主要任务向更加注重破解结构性矛盾转变,标志着就业主题主线向更加注重人力资源开发利用转变,在我国就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就业工作提供了思想指引和行动指南。“十四五”时期,我国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城镇新增就业年均1200万人以上,在14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实现了比较充分的就业。“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一)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是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利用、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现代化的本质是人的现代化”“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当前,我国人口和劳动力总量呈现减少趋势,人口老龄化、劳动力大龄化更加明显。截至2024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3.1亿,农民工平均年龄43.2岁,50岁以上农民工超过9000万人,迫切需要推动人口红利向人才红利转变。同时,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推动14亿多人口整体迈入现代化,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重大战略任务。这就要求我们把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人力资源开发利用的主要途径,着力提高劳动者素质,优化人力资源结构、稳定劳动参与率,加快塑造现代化人力资源,为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

(二)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是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新质生产力“以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及其优化组合的跃升为基本内涵”。我国正在加快推进传统产业优化提升、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迫切需要提高劳动者素质。目前,我国技能人才总量超过2.2亿人,其中高技能人才超过7200万人,尚不能满足高质量发展所需。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全面提高劳动者技术技能水平、提升供需匹配效率、优化工资福利待遇,能够更好激发人的潜能,鼓励劳动者创新创业创造,积极探索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不竭动能。这就要求我们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增强人力资源开发的前瞻性、针对性、有效性,推动更多资金资源投资于人、服务于民生,着力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形成高质量发展和高质量充分就业的良性循环。

(三)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是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幸福生活都是奋斗出来的,共同富裕要靠勤劳智慧来创造。调查显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七成、脱贫家庭纯收入的八成,都来自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十五五”时期,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社会结构、社会心理、劳动力供求关系发生变化,劳动者对提高就业质量的愿望将更加迫切,从关注“有没有”工作岗位,到更加关注岗位“好不好”、“优不优”,而且就业需求趋向多层次多样化。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推动实现劳动者工作稳定、收入合理、保障可靠、职业安全等,有利于促进居民增收,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奠定基础。这就要求我们坚持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提升全社会人力资本和专业技能,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增强致富本领,畅通向上流动通道,推进就业数量和就业质量协同共进、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良性互动,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二、准确把握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点任务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就业作为民生之本,坚持依靠发展促进就业,在《建议》中明确了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主要目标,提出了一系列重点任务。我们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基础,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为引领,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为抓手,以破解结构性就业矛盾为着力点,以深化就业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以不发生规模性失业风险为底线,持续促进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不断增强广大劳动者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积极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在执政理念、国家战略、社会导向等多个层面纵深推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始终坚持就业优先导向,把高质量充分就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做到发展目标优先、发展要素优先、宏观调控优先、发展政策优先、微观主体优先和社会治理优先,提高发展的就业带动力。加强产业和就业协同,完善现代化产业体系,优先支持先进制造、消费热点、重大工程、民生保障等吸纳就业能力强的重点行业领域,引导产业有序转移,发展数字经济、绿色经济、银发经济,培育就业新动能。支持各类经营主体稳岗扩岗,推动财政、货币、投资、消费、产业、区域等政策与就业政策协调联动、同向发力,加力拓宽就业渠道。强化就业影响评估,在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确定、重大生产力布局时同步开展岗位创造、失业风险评估。

(二)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紧紧牵住技能人才培养这个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的“牛鼻子”,从破解“有活没人干”入手,解决“有人没活干”的问题,加快塑造现代化人力资源。加快建立人力资源需求预测机制,及时编制并发布急需紧缺职业、未来就业需求目录,加快新职业标准开发,动态优化调整各类院校专业结构,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发展相协同、与岗位需求相适应。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深入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聚焦康养托育、先进制造、现代服务、新职业等重点领域,构建多元化培养体系,调动企业、院校积极性,全面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联动模式,促进更多劳动者技能就业、技能增收。强化技能导向的薪酬激励,动态发布技能人才薪酬价位信息,建立技能人才最低工资分类参考指引,支持国有企业示范带动,增强技能就业的含金量、吸引力。营造技能成才氛围,着力构建完善中国特色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加大荣誉引领力度,激励新时代青年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

(三)分类完善就业支持政策,加力促进重点群体就业。未来一个时期,我国青年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失业再就业等问题相互交织,每年1000多万高校毕业生、近3亿农民工规模庞大,稳住了他们的就业就稳住了就业大局。聚焦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拓展市场化就业岗位,健全衔接校内校外就业服务体系,有针对性地强化困难家庭毕业生兜底帮扶,千方百计促进青年就业创业。聚焦农民工特别是脱贫劳动力,畅通外出务工和就地就近就业渠道,健全劳务输入地和输出地协作机制,大力推进劳务品牌建设,稳定脱贫人口务工规模。聚焦就业困难群体特别是大龄、残疾、较长时间失业人员,开展就业帮扶专项行动,用好公益性岗位兜底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同时,扎实做好退役军人、妇女等群体就业工作。

(四)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提高供需匹配效率。目前,我国基本建立了覆盖城乡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年均为1亿人次劳动者、5000万家次用人单位提供招聘服务。“十五五”时期,需要进一步推动就业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用人主体广惠及、就业创业全贯通,有效促进人力资源供需匹配。夯实基层基础,将就业公共服务融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范畴、纳入基层民生保障服务事项。建设“家门口”就业服务站、“15分钟”就业服务圈,合理布局国家公共就业服务区域中心。完善服务内容,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发布机制,广泛组织“小而美”、“专而精”的分类专项招聘,推行直播带岗、远程面试,实现岗位信息定向推送。优化服务模式,加强就业信息资源库建设,实施“人工智能+就业”,推广“大数据+铁脚板”服务模式,分层分类提供便捷服务。

(五)加大创业支持力度,增强创业带动就业效应。新时代以来,我国坚持把“鼓励创业”纳入就业方针,统筹推进多种形式的创业活动蓬勃发展。2024年末全国实有登记注册经营主体1.89亿户,全年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的创业者超过1000万人。“十五五”时期,需要强化创业的带动作用,着力构建政府鼓励创业、市场引导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的新格局。注重发挥市场作用,支持市场化创业服务机构提供专业化服务,推动创业孵化载体围绕产业园区开展项目孵化,实现“产业—孵化—反哺”融合发展良性循环。注重强化模式引领,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有针对性地推广“科技成果+创业”、“产业发展+创业”、“职业技能+创业”、“民生需求+创业”等模式。注重政策支持保障,打好担保贷款、创业补贴、场地支持、税费减免等政策“组合拳”,建设全覆盖的创业服务网点,推广高效办结“个人创业一件事”。

(六)提升劳动关系治理能力,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压实责任、加大力度,补齐权益短板,使劳动关系更和谐、权益保障更到位、就业环境更公平。保障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坚决破除影响劳动力、人才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完善权益保障制度,加快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相关立法,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参保率,建立健全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加强大龄、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完善劳动标准体系和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加强调解仲裁和监察执法,有效治理就业歧视、欠薪欠保、违法裁员等。稳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完善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提高养老金水平,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

三、凝聚合力推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取得新成效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重大民生工程,需要各级党委和政府作为民生头等大事来抓,需要全社会的关心支持,凝聚共识、增强合力,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断朝着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的目标迈进。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全过程各方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民生工作思路,坚持新时代就业工作宝贵经验,全面贯彻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就业方针,以严实作风和钉钉子精神推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行稳致远。

(二)构建科学工作体系。坚持目标导向、增强系统观念,充分发挥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协调机制作用,树立“管产业就要管就业、促消费就要促就业、上项目就要扩就业”的大就业观念,同题共答、同频共振,以系统集成、协调联动、数字赋能、管理科学、法治保障的系统性思维和体系化方法,扎实推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强化底线思维,深入研究应对外部环境、人口劳动力变化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发展对就业的影响。健全统计监测体系,加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群体就业失业监测。完善规模性失业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强化政策储备和应急处置。统筹用好各类资金基金,提升促就业防失业质效。

(四)优化和加强宣传引导。把握时度效,从改善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入手,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及时总结宣传基层生动实践和先进典型,强化择业和用人观念引导,鼓励勤劳创新合法致富,加强就业政策宣传解读,建构中国就业理论体系,形成劳动者安其岗位、乐其职业、各尽其能、各得其所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