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霍雪茹)近日,省民政厅集中公布2026年第一批取缔、劝散非法社会组织名单,持续加大非法社会组织整治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提高警惕、主动监督,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次公示名单分为取缔、劝散两类,共5家机构,依法取缔非法社会组织3家,分别是忻州市周易协会、古交市新青年学社、定襄县文旅协会。依法劝散非法社会组织2家,分别是山西红娘联合会、运城市书法教育研究会。
非法社会组织往往打着协会、学社、研究会等名义开展活动,通过虚假培训、收费评比、商业合作等方式牟利,极易给群众、企业造成财产损失。公告作出重要提醒,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参与各类社会组织活动时,新闻媒体在报道社会组织活动时,务必核验组织合法资质。可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或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官方微信公众号查询核验,辨别真伪。若发现非法社会组织线下集会、线上宣传、收费经营等活动,鼓励社会各界积极举报。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常态化曝光非法社会组织,持续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保持整治高压态势。《山西日报》(2026年08月11日02版)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7-09 17:07
晋民函〔2026〕71号
各全省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各全省性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根据《山西省社会组织评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省民政厅决定开展2026年度全省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全省性社会组织可自愿申请参加评估:
1.取得登记证书满2年且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的;
2.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
3.在评估等级有效期内距有效期满不足1年的;
4.在评估等级有效期前4年内的社会组织,可申请一次重新评估。
(二)全省性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
1.未按规定履行上年度年度工作报告义务的;
2.本年度或者上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罚款以上行政处罚的;
3.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二、评估内容
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按照组织类型的不同,实施分类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党的建设、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社会评价等。按照不同的社会组织类型,实行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分类评估。评估指标见附件。
三、时间安排
2026年7月至11月
四、评估程序
(一)提出申请。申请评估的全省性社会组织于7月31日前将《社会组织评估申报书》(附件1)和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报送或邮寄至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太原市漪汾街9号5层509房间)。
本通知及附件可在山西省民政厅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自行下载(网址:http://mzt.shanxi.gov.cn/)。
(二)资格审核。审核参评社会组织的资格条件,确定参评社会组织名单。
(三)现场评估。评估专家组对符合参评条件的社会组织进行实地评估,提出初评意见。
(四)初评结果。评估委员会审议初评意见,确定初步评估等级。
(五)初评结果公示。省民政厅对初步评估等级进行公示。
(六)复核。公示期内,对参评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评估委员会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评估委员会进行复核并出具复核意见。
(七)等级确认。公示期满后,省民政厅确认评估等级、发布公告,并向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等级证书和展示标志(召开会议或者通知社会组织领取)。
五、有关要求
参加评估的全省性社会组织应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积极配合做好评估工作。评估过程中如发现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或者与评估人员串通作弊致使评估情况失实的,须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通知。
联系人:焦 忠 联系电话:0351-6387300
15534483346
姚 彬 监督电话:0351-6387360
附件:1.社会组织评估申报书
4.基金会评估指标
山西省民政厅
2026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西省民政厅公布2026年第一批取缔劝散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7-27 16:13
为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提高公众防范意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现向社会集中公布2026年第一批取缔和劝散的非法社会组织名单,提醒社会公众提高警惕并避免上当受骗。
一、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1、忻州市周易协会;
2、古交市新青年学社;
3、定襄县文旅协会。
二、劝散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1、山西红娘联合会;
2、运城市书法教育研究会。
同时,提醒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在参与社会组织活动时,新闻媒体在报道社会组织活动时,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或者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查验其身份是否合法。欢迎社会各界通过《山西省民政厅关于征集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有关线索的公告》(https://mzt.shanxi.gov.cn/tzgg/202605/t20260529_10136457.html)公布的联系方式举报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包括组织名称、组织者、参加人、活动时间、活动地点、网站、电话等)。
山西省民政厅
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