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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部署“十五五”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以改革硬举措激发民营经济新动能

山西部署“十五五”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以改革硬举措激发民营经济新动能

到2030年,全省民营企业达到120万户,民间投资占全社会投资比重稳定在50%左右,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占全省就业人数比重达到80%。

中国发展网讯 记者郭建军报道 山西省政府日前印发《山西省“十五五”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规划》(晋政发〔2026〕18号),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组织实施。规划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主线,聚焦市场准入、要素配置、公平竞争、权益保护、转型赋能等关键环节,部署一系列突破性制度安排,着力破解民营经济发展中的深层次障碍,推动民营经济成为资源型经济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到2030年,全省民营企业达到120万户,民间投资占全社会投资比重稳定在50%左右,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占全省就业人数比重达到80%。

以改革破壁垒 拓宽民间投资空间

规划明确,严格落实市场准入制度,实施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常态化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围绕重大产业项目、特许经营项目、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分类梳理三类清单并向民间资本常态化推介,持续打造“晋企投”服务品牌。支持民营企业通过特许经营、参股控股、委托运营等方式参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运营,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推动民营企业基础设施REITs上市实现突破。同时,加大存量资产盘活力度,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和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对民间投资项目一视同仁支持,让民间资本“进得来、能发展、有回报”。

要素市场化改革发力 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针对融资难、用地难、用能贵、数据获取难等突出问题,规划部署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举措。金融方面,完善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功能,扩大担保物范围,推广股权、应收账款、仓单、知识产权质押等服务,力争民营上市企业达到20家。土地方面,开展用地保障提速增效活动,打造“云上土地超市”,支持采取弹性出让、先租后让、长期租赁等方式供应工业用地,推动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纳入省级及以上重大项目用地清单。用能方面,落实能耗强度严格控制、能耗总量弹性管理,对产品能效达限额先进值的项目实行节能审查绿色通道,支持民营企业自建分布式光伏、用户侧储能、微电网,持续降低综合用电成本。数据方面,有序推动公共数据开放和授权运营,制定算力券实施细则,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为民营企业参与“数据要素×”场景提供制度支撑。

以改革促转型 引导民企融入现代产业体系

规划立足山西资源型经济转型实际,引导民营企业在特钢材料、高端装备、现代煤化工、氢能、文旅康养、数字经济等领域加快布局。提出做新做绿传统产业、做优做强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未来产业,因地制宜推动特色县域产业集群发展。到2030年,专精特新企业达到4000户,高新技术企业稳定在4500户,营业收入100亿元以上的民营企业达30户以上,打造5—8个国家级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全省重点产业链链主链核民营企业占比达60%以上,专业镇民营经营主体占比达到80%以上。同时实施“人工智能+”行动,通过“政府定义场景—企业揭榜攻关—成果全域推广”模式,吸引民营企业参与重大场景建设,推动民营企业全面融入全省战略布局。

法治化改革护航 稳定预期增强信心

规划将法治保障摆在突出位置,提出健全产权保护制度,实行同责同罪同罚,完善惩罚性赔偿制度;健全依法甄别纠正涉企冤错案件机制,坚决纠正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在规范行政执法方面,建立涉企行政检查清单,推行“扫码入企”机制,落实“企业安静期”制度,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在破解拖欠账款难题方面,常态化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行动,建立函询、约谈、督导、通报制度,将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拖欠账款清偿情况纳入审计监督范围,建立政务失信违约记录,以法治化手段稳定民营企业预期、增强发展信心。

强化改革落实机制 确保举措落地见效

规划明确,坚持党对民营经济工作的统一领导,省民营经济局牵头统筹规划落实,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建立完善覆盖全省的民营经济工作组织体系,用好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民营经济政策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探索运用人工智能大模型辅助开展涉企政策效能分析。完善全省民营经济统计监测指标体系,研究建立全省民营经济发展指数体系,以半年为期开展规划实施常态化监测,做好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业内人士认为,山西以省政府文件形式系统部署“十五五”时期民营经济发展,释放了坚定支持民营经济做强做优做大的强烈信号。从发展改革视角看,规划核心在于通过制度型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与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等重大改革任务有效衔接,有望为资源型省份转型发展注入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