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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六届全省职业技能大赛暨第四届全国技能大赛山西选拔赛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教育

山西省财政

山西省总工

关于举办第六届全省职业技能大赛

暨第四届全国技能大赛山西选拔赛的通知

晋人社厅函〔2026〕374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总工会,省直有关部门(行业),各中央驻晋及省属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全省性综合职业技能赛事活动引领示范作用,推动我省“百行百业、人人出彩”技能提升行动取得实效,加快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高技能领军人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总工会决定联合举办第六届全省职业技能大赛暨第四届全国技能大赛山西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技能照亮前程  匠心筑梦三晋

二、大赛安排

(一)举办形式

拟于9-10月份采取集中+分散方式举办。比赛期间主赛场以开放式“赛、展、演、会”方式呈现,将技能竞赛、技能文化、地方特色技能、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有机结合,面向社会公众开放。

(二)时间

1.省直部门(行业)、各市组织选拔赛:2026年7月中旬前

2.省级决赛报名截至2026年7月31日

3.分赛场时间:2026年9月中下旬

主赛场时间:2026年10月上旬

(三)竞赛项目

瞄准全国技能大赛项目,结合山西实际,聚焦人工智能、先进制造业、新能源汽车、低空经济等新质生产力和康养服务等社会民生急需,确定省级决赛48个赛项(见附件1)。

(四)参赛方式

省级决赛以市、省直部门(行业)及大型企业为单位组队参赛。每个参赛代表队限报领队、领队助理、联络员各1名;每个赛项限报参赛选手5名(团队双人赛项为3组)、推荐后备裁判员人选1名(不得兼任随队指导教练)、随队指导教练1名。

以市为单位组队的,参赛人员按照属地原则(当地学习或工作满1年以上)报名参赛。

以省直部门(行业)为单位组队的,参赛人员按所在单位归属部门(行业)报名参赛。

以大型企业为单位组队的,参赛人员按所在企业(本企业工作且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报名参赛。

同一单位报名同一赛项的选手累计不得超过5名/3组(在其他代表队同一赛项的参赛报名一并进行累计)。

(五)报名条件

凡年满16周岁以上(20101月1日以前出生)、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我省城乡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参赛。选手报名时应在我省学习或工作至少满1年。

各代表队报名参加世赛选拔项目的,每个赛项至少须有1名(组)选手符合世赛选拔年龄要求(2006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机电一体化、云计算、工业4.0、机器人系统集成、增材制造、数字建造、口腔修复工艺技术7个项目的选手为2003年1月1日后出生。

世赛集训基地所在单位,对应项目可加报1名(队)选手。

三、组织工作

大赛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总工会联合主办,成立大赛组委会(见附件2),负责统筹决策和部署推动赛事各项重点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赛事组织协调、技术实施、开闭幕式活动、技能展示交流以及大赛宣传等工作。按赛区分别成立大赛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统筹管理和推动赛事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具体落实本赛区赛事组织、项目实施、现场布展、交通食宿服务、健康安全服务保障等工作。

各市、省直部门(行业)及相关企业可相应成立参赛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本部门(行业)、本企业选手选拔和参赛工作。

四、技术工作

组委会负责大赛技术工作。

(一)省级决赛只进行技能操作比赛。专业技术类赛项(智能制造工程技术、人工智能工程技术、工业互联网工程技术3个赛项)参照国家职业标准(中级及以上),技能类赛项参照世界技能大赛项目技术要求、国家职业标准(三级/高级工及以上)或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相应等级,适当增加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等内容,组织制定技术文件。

(二)统一遴选确定各赛项裁判长,由其组织制定技术文件、命制比赛试题、确定评判标准、组织比赛评判等工作。组委会在综合各参赛代表队推荐后备裁判情况的基础上,择优选择具有相应执裁经验人员担任裁判员。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在组委会指导下,执委会具体组织实施竞赛技术工作,选派熟悉比赛场地、设施设备技术要求的专业人员担任场地经理,组织开展技术对接,承担各赛项技术保障工作。

五、奖励政策

本次大赛设个人奖、团体奖、特殊贡献奖等奖励。

(一)个人奖

1.各赛项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颁发荣誉证书,对其他排名至参赛人数2/3的选手颁发优胜奖。选手排名不并列。

2.各赛项获得前3名的教职工选手,于赛后结合评选表彰相关要求、按照赛评结合的方式统筹确定报请省人民政府授予“三晋技术能手”称号人选。获得第1名并符合条件的选手,按规定和程序申报“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章”。

3.各赛项的第1-3名选手,分别按赛项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励。团队双人赛项按1名计。

4.职业技能等级。属于技能类赛项的,前3名选手直接晋升技师(二级)职业技能等级(没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赛项,不晋升职业技能等级,下同),并可申报高级技师(一级);已具有技师(二级)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高级技师(一级)(本职业现行最高一级为技师的,不再晋升)。获第4名至省级决赛参赛人数2/3的选手可直接晋升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技师(二级)(本职业现行最高一级为高级工的,不再晋升)。

5.参加第四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资格。大赛项目与第四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属同一项目的,名次排列最前的选手将代表我省参加第四届全国技能大赛。其中:属于世赛选拔项目的,名次排列最前且符合世赛年龄要求的选手将代表我省参加第四届全国技能大赛;属于国赛精选项目的,各赛项排名第一的选手(应为相应职业从业人员,否则按名次顺延)将代表我省参加第四届全国技能大赛。

(二)团体奖

团体奖仅对各市参赛代表队进行排序,部门(行业)、企业参赛代表队颁发组织奖证书牌匾。

1.奖励办法:对获得团体总分前3名的参赛代表队颁发名次奖证书牌匾;第4—8名的参赛代表队颁发优秀组织奖证书牌匾;其余参赛代表队颁发组织奖证书牌匾。

2.计分办法:以各市参赛代表队“参赛人数分+选手名次分+职工参赛分”计算团体总分。总分相同时,按参赛人数分、选手名次分的顺序进行排序。

1)参赛人数分的计算办法为:每名参赛选手计1分,缺赛、弃赛的不计分。

2)选手名次分的计算办法为:第1名加20分、第2名加15分、第3名加10分、第4--8名加6分、第9--18名加3分(团队双人赛项按1名计)。

3)职工参赛分的计算办法为:凡各市参赛代表队的国赛精选项目参赛选手中,企业职工人数比例大于等于50%的,在总分基础上加10分。

(三)其他奖励

1.对贡献突出的承办、协办和技术支持单位颁发“第六届全省职业技能大赛暨第四届全国技能大赛山西选拔赛特殊贡献奖”证书牌匾。

2.对各赛项前3名选手的指导教练(每名选手最多2名教练员)颁发“第六届全省职业技能大赛暨第四届全国技能大赛山西选拔赛优秀指导教练”证书。

3.对各赛项的裁判长和裁判员颁发执裁证书,表现突出的颁发“第六届全省职业技能大赛暨第四届全国技能大赛山西选拔赛优秀裁判员”证书

4.对表现突出的个人颁发“第六届全省职业技能大赛暨第四届全国技能大赛山西选拔赛优秀工作者”。

5.对技能展示展演项目颁发参展证书。

六、工作要求

(一)各市和相关部门(行业)、企业要高度重视,抓紧动员发动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赛,公平公正公开组织选拔,组织参赛相关人员参加赛前培训和技术讨论。竞赛期间,要严格管理本参赛代表队参赛选手及相关人员,遵守比赛各项规定,确保大赛顺利进行。各市参赛代表队参加省级决赛不得少于20个赛项。组织情况将纳入年度考核。

(二)各参赛代表队统一组织本地区、本部门(行业)、本企业报名工作,要明确1名竞赛工作负责人作为联络员,并于2026年7月5日前电告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重点做好本队选手参赛资格审核,其中:职工、教师选手须提供身份证、工作证明、最近两个月社保证明(社保缴纳单位名称应与报名所在单位一致);学生选手须提供身份证、在校学籍证明;其他身份选手上传身份证和最近两个月社保证明(确属特殊情况无法提供两个月以上社保证明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提供证明,证明内容应含:参赛赛项、选手姓名、身份证号、所在单位、手机号以及“在本市工作1年以上,情况属实”字样)。选手提供的各类证明由本市、省直部门(行业)主管单位或企业加盖公章后,将盖章PDF版上传报名系统平台。

(三)竞赛期间,将同期组织技能成果展示交流等活动,请各市做好推荐展示展演项目和经验交流等准备工作。推荐展示展演项目、各类参赛人员报名注册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做好大赛宣传工作。突出大赛主题,把培育新时代技能文化贯穿大赛全过程,全方位、多角度持续宣传备赛、参赛情况和先进典型,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各参赛代表队要明确1名宣传工作负责同志作为宣传工作联络员,组织协调1—2家本地区、本行业媒体做好本代表队赛事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组织竞赛的总结、相关简报、图片、视频等信息要及时报送大赛组委会。

(五)组委会采取公开征集、择优遴选、专家评审方式确定大赛赞助支持单位、赛项承办单位。具体另行通知。

(六)省级决赛不收取任何费用,组织费用由财政资金保障。参赛选手、推荐后备裁判员、技能展示交流及随队媒体等相关人员交通费、食宿费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各参赛代表队自行承担。在赛点的食宿和赛场接驳交通由组委会统一安排。裁判员由组委会统一管理。

(七)企业或社会组织自愿赞助大赛的,应严格执行相关财务规定和制度。

七、联系方式

(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系人:鲁建杰、宋冬

联系电话:0351-3809214

(二)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联系人:赵军、刘江

联系电话:0351-472711615903516393、18103437508

指定电子邮箱:shanxijnjs@163.com

附件1.第六届全省职业技能大赛暨第四届全国技能大赛山西选拔赛比赛项目(省级决赛48项)

2.第六届全省职业技能大赛暨第四届全国技能大赛山西选拔赛组委会名单

3.第六届全省职业技能大赛暨第四届全国技能大赛山西选拔赛参赛选手报名表

4.第六届全省职业技能大赛暨第四届全国技能大赛山西选拔赛参赛代表队报名汇总表

5.第六届全省职业技能大赛暨第四届全国技能大赛山西选拔赛参赛代表队推荐裁判员信息表

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