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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发布《卓越工程师教育认证标准》

  本报北京12月10日电  (记者吴月)教育部近日发布《卓越工程师教育认证标准》。标准适用于培养工程硕博士的各类高校卓越工程师学院和企业牵头建设的卓越工程师学院,内容主要包含6个方面。一是“学院定位与组织”,强调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服务国家重大需求和区域发展,搭建校企协同实体平台。二是“质量保障与持续改进”,重在校企共建内外部培养质量保障体系。三是“合作与开放”,重在拓展外部资源,建立合作开放机制,强化区域、校企、国际3个维度的交流与合作。四是“工学交替培养”,重在持续加强卓越工程师思想政治教育,调动好高校和企业两个积极性,推动校企共同招生、共同培养、共同选题、共享成果。五是“校企师资队伍建设”,重在发挥校企双方优势,完善师资队伍结构,建立健全师资队伍遴选标准、审查准入与退出程序、师资培训体系、校企导师协同和双向交流机制等。六是“工程师职业发展”,重在强化毕业生就业服务和职业发展指导,建立健全职业资格衔接、职称评价、毕业生跟踪反馈等机制,推进校企接续培养。

  近年来,我国卓越工程师培养改革取得积极进展,已建设50家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4家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实现了工程硕博士有组织、成建制、大规模校企联合培养。

  《 人民日报 》( 2025年12月11日 04 版)


教育部关于发布《卓越工程师教育认证标准》
教育行业标准的通知

教研函〔202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加快构建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卓越工程师培养体系,我部研究制定了《卓越工程师教育认证标准》,现作为教育行业标准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卓越工程师教育认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