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6月9日讯(记者 王龙飞)近日,省人社厅联合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国资委等部门,制定《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暨2025年职业技能提升工作方案》,全力打造技能山西生态链,以技能提升赋能各行各业发展。
精准规划,锚定技能提升新方向。省人社厅积极对接市场需求,推动培训与全省重大战略深度融合,着力提升政府补贴性培训的质量与效果。今年初,印发《关于征集2025年“揭榜领题”职业技能提升培训项目的通知》。经广泛征集与研究,确定了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取证指导性计划目录。该目录涉及多部门,计划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35万人以上,新增技能人才取证15万人左右,覆盖16个产业方向的43家省属大型国有企业。
实施四大行动,构筑技能提升新支撑。一是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聚焦就业岗位挖掘与扩充,面向脱贫劳动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就业群体,围绕康养托育、先进制造等重点领域市场需求和技能要求,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项目化培训模式,构建产教评技能生态链,推动培训与就业协同发展,助力劳动者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二是推进技能强企行动。充分发挥企业在技能人才培养中的主体作用,支持各类企业根据产业升级、技术创新和生产经营需求,广泛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转岗转业等培训,为企业发展注入人才动力。三是开展技能培训评价进校园专项行动。全力推动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工作,推行“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双证模式,组织评价机构为毕业生提供全面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服务,做到“应取尽取”,提升毕业生就业竞争力。四是开展技能人才培育平台建设行动。2025年,将支持建设10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30个技能大师工作室,重点支持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建设相关平台,同时鼓励具备条件的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为技能人才培养打造坚实平台。
太原市 关于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和做好2025年职业技能提升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国资委,综改区人力资源部,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市人事考试中心,各技工学校: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暨2025年职业技能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5〕16号)要求,为全面落实全省统一部署,现就我市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和做好2025年职业技能提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25年全市完成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2万人以上,新增技能人才1.5万人,新增高技能人才0.88万人,力争技能人才总量占从业人员比例达到35%,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达三分之一。年度指标任务在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
二、落实举措
全市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要按照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暨2025年职业技能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5〕16号)相关政策和要求推进落实。
(一)全力推动“三个行动”。一是推动“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在大力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基础上,探索开展职业技能“菜单式”培训,引导和支持广大劳动者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参加市场有偿、政府补贴和公益免费等培训,实现技能就业、技能成才、技能增收。二是推动技能强企行动。对接“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低空经济、新能源、文旅经济”6条优势赛道和“1233”重点产业链发展需求,支持各类型企业开展在岗职工技能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和技能等级评价,提升培训与产业需求匹配度,助力企业自主培养技能人才。三是推动技能培训评价进校园专项行动。引导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不同类型创业培训。鼓励各类评价机构全力组织开展2025届和2026届毕业生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
(二)积极做好“两项工作”。一是办好职业技能大赛。强化资金、人员保障,动员各方力量,加强统筹调度,全力做好参赛选手选拔、场地设置、资金保障、大赛宣传和赛事组织等各项工作,努力办好第三届太原市职业技能大赛。二是加大培育载体建设。推荐我市职业院校、技工学校、企业和培训机构申报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支持山西大众高级技工学校申办技师学院。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单位积极申报建设公共实训基地。
(三)及时公布“两个目录”。各县(市、区)、综改区及相关部门要摸清企业用工需求、劳动者培训就业意愿,做好信息梳理汇总,确定培训项目。依托市、县两级人社官网等平台,及时公布“两个目录”,即承担年度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和所开展的培训职业(工种)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市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开展各类培训的数量和质量,应作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度评估的重要依据。
(四)完善技能评价体系。根据我市产业发展需要,及时动态调整评价机构及评价职业(工种),进一步优化新增评价机构及评价职业(工种)申报流程。鼓励和支持产业链、专业镇等企业以及各类院校(机构)申报评价机构或者申请增加评价职业(工种),逐步扩大我市职业(工种)技能人才评价覆盖面。加大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管理力度,督促指导评价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及要求组织开展评价,确保评价工作规范有序。市属评价机构开展评价的数量和质量应作为动态调整的重要依据。
(五)加大政策宣传引导。各县(市、区)、综改区及相关部门要通过入企服务、调研走访和发布信息等形式,充分运用网络媒体、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有效载体,大力宣传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政策,扩大政策公众知晓度,引导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等就业重点群体积极参加技能培训评价。以举办职业技能大赛为契机,大力宣传报道获奖选手事迹,营造劳动光荣、技能成才良好社会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综改区及相关部门要将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和技能人才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工作力度,强化保障举措,全力推动任务落实。市、县两级人社、财政、教育、农业、国资等部门要对照部门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做好主管行业领域的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数据统计及资金保障等工作,推动全市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全程高标准、整体高质量,确保“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及职业技能提升工作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培训质量。各县(市、区)、综改区及相关部门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评价,要严格落实开班备案、过程监督和结果考核等全过程监管,重点做好人员信息比对、补贴资金审核和培训质量跟踪等工作。职业院校、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机构,要积极主动参与全市职业技能培训、评价工作,持续推动劳动者高质量充分就业和技能人才培养。各县(市、区)人社部门、综改区人力资源部负责本级人社部门订单式、项目制培训的审核批复。
(三)加强任务调度,强化数据管理。按照人社统筹、部门参与、分类实施的工作格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及时全面准确提供本行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评价的有关数据。各县(市、区)人社部门、综改区人力资源部要双周报送任务推进情况、每季度报送资金使用情况,数据以录入系统为主要依据。劳务品牌培训任务数据来源可以为领取就业补助资金或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的培训数据或劳务品牌自行开展的培训数据。
(四)严格落实责任,筑牢安全防线。培训评价机构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完善应急预案,积极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做好消防、建筑、电梯等安全工作。市、县两级人社、财政部门要强化补贴资金监管,严格审批流程,规范补贴申领,健全支出台账,确保专账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太原市财政局
太原市教育局
太原市农业农村局
太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