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示了《上海大都市圈国土空间规划(2025—2035年)》草案(以下简称“规划草案”),标志着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迈入空间协同新阶段,也为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圈擘画了清晰路径。
规划草案明确,以上海为核心,上海大都市圈范围将包括江苏省苏州市、无锡市、常州市、南通市、盐城市、泰州市,浙江省杭州市、宁波市、湖州市、嘉兴市、绍兴市、舟山市,以及安徽省宣城市共14座城市,陆域面积约11.36万平方公里,常住人口累计超过1.1亿人,辐射带动范围进一步扩大。
在构建开放协同的国土空间格局方面,规划草案提出,要严守底线约束,提升核心功能,优化要素配置,强化网络支撑,规划形成“一核四翼”“三层三网三底色”“多心多廊多链结”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增强面向国际、国内“两个扇面”的集聚和辐射能力。
其中,“一核”指聚焦上海“五个中心”建设,充分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引领整个都市圈高质量发展;“四翼”则是依托多重战略叠加优势,与上海“五个中心”联动发力,打造长江口世界级河口、完善太湖周边地区科创空间布局、打造杭州湾世界级开放湾区、打造世界级海岸带和海洋空间,形成多点支撑。
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张尚武此前表示,根据与上海的空间距离和功能联系强度,上海大都市圈可划分为三个圈层:“30分钟轨道交通通勤圈”是同城化效应最为显著的区域,重点解决跨域通勤设施优化、公共服务均等化、生态环境协同治理等民生问题;“60分钟城际铁路联系范围内的同城功能圈”,以区域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和人才链的紧密协同为重点;“90分钟高铁联系范围内的产业协作圈”,则主要侧重于跨区域战略协同、高端要素配置、重大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规划草案还明确,将实施“多心多廊多链结”空间发展策略。既要发挥上海的龙头带动作用,也要以苏锡常都市圈、杭州都市圈、宁波都市圈为重要增长极,引领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建设。同时,持续提升沿江、沿海、沪宁、沪嘉杭等多条区域走廊的功能能级,重点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跨区域协同、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便利共享,推动资源要素高效流动。
张尚武说,规划草案聚焦单个城市难以解决的跨区域问题,创新实施机制;采取分层协作思路,把整个区域划分成四种不同类型的协作单元,精准破解了协同发展中的难点堵点。
对于规划草案,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城市室副主任黄金川表示,上海大都市圈承载了全国约7.8%的人口和约14.5%的经济总量,是我国最具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都市圈。规划草案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按照全球视野和战略思维,突出龙头带动和各扬所长,依托“一张蓝图”构建落实国家战略的空间平台、谋划体制机制创新的政策平台和推动规划实施的行动平台,希望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空间资源要素优化配置、跨界空间协同治理以及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先行探路,积累经验,为我国都市圈发展提供引领示范。
综合来看,上海大都市圈区域内拥有超大城市2座、特大城市1座、大城市11座,枢纽地位突出,综合发展实力位居国内前列。另外,上海大都市圈还拥有全国近1/4的先进制造业集群、1/5的高新技术企业、1/6的工业增加值,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航空航天等先进产业集群均位居全国乃至全球前列。
张尚武建议,上海大都市圈建设要将规划要求落到实处,尤其在跨行政边界、矛盾集中地区,创新采用“穿透式”管理方法,确保规划落地见效。同时,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在财税共享、生态补偿等关键环节推动制度创新,让各方协同合作有动力、能落地、可持续。
国务院关于《长三角国土空间规划(2023—2035年)》的批复
国函〔2025〕111号
自然资源部:
你部关于报请批准《长三角国土空间规划(2023—2035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组织起草的《长三角国土空间规划(2023—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国家级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是长三角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这两个关键词,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部署,建设世界级城市群,支撑长三角在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列,更好发挥先行探路、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长三角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6148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429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7.7万平方千米;用水总量不超过国家下达指标。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地质灾害、洪涝等风险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三、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发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叠加效应,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发挥重点区域增长极作用,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体系。按照主体功能定位,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持续优化城镇空间,共同保护生态空间,积极拓展农业空间,深度统筹陆海空间,增强区域整体竞争力和综合承载力,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强化长三角在长江经济带中的引领带动作用,加强与周边省份及区域重大战略地区的协同联动。
四、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优化以都市圈为引领的空间格局,支持上海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加强上海大都市圈与苏锡常都市圈空间融合,以及与南京、杭州、合肥、宁波都市圈空间统筹,支撑世界级城市群建设。强化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空间跨区域协同,重点保障长三角G60科创走廊、沿沪宁产业创新带、宁杭生态经济带等空间需求,优化沿江、沿海地区传统产业用地布局,加强传统产业集群向苏北、皖北、安徽沿江等地区有序升级转移的空间保障。推动生态空间跨区域协同,筑牢重要生态屏障和生态廊道,支持长江、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推动太湖周边、江淮湖群、黄河故道、浙皖省际毗邻地区彰显国土空间特色魅力,提升文化和自然资源资产价值。优化陆海统筹、江海联动的空间格局,推进沿海地区港航功能、港产城等重要空间的协同布局,合理有序利用深远海空间,释放海洋空间发展潜能。提高国土空间安全韧性,完善粮食应急保供空间布局,统筹流域防洪排涝空间,推动防灾减灾设施协同布局,加强水利、交通、能源、新型信息等基础设施空间保障,促进重要通道设施互联互通。
五、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规划》是对长三角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区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是有关地方各级编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依据,必须严格执行。要自觉接受国土空间规划的指导约束,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对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用地用海、未批先建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六、做好规划实施保障。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将《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重点任务等纳入有关地方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加快形成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强化对水利、交通、能源、农业、信息、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军事设施、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林业草原等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协调解决矛盾问题,合理优化空间布局。长三角四省市要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作用,加强对跨省域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的统筹协调,强化对交界地区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的传导要求。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提高空间治理数字化水平。自然资源部要会同有关方面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指导、监督和评估,确保实现《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国务院
2025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