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及培育建筑业“首发经济”、促进城市更新扩面提速等8方面21项任务
本报讯 近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上海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加快培育增长新动能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行动方案》从优化市场竞争格局、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培育建筑业“首发经济”、深耕传统建筑市场、促进城市更新扩面提速、健全以质量、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机制、营造健康的建筑市场生态、加强企业“走出去”支持等八个方面提出21项任务,旨在全面推动上海建筑业转型,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提升建设工程品质,强化建筑企业核心竞争力,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方案》明确从三方面优化建筑业市场格局,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一是推动建筑企业整合升级,鼓励企业开展同质化业务整合实现错位竞争、链条互补,引导企业深化跨域市场布局实行属地化深耕;组建具有全产业链的建设集团,巩固3家以上综合实力相当于ENR全球承包商250强的建设集团地位。二是巩固先发优势板块,发布工程技术和设计服务业惠企服务包,做优工程咨询板块,鼓励企业向全过程咨询服务商转型,拓展战略新兴领域工程咨询业务。三是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建立市场化退出通道,清理长期停业、闲置资质的企业,支持困难企业通过产权转让、破产重整优化资源配置。
在增强企业创新能力方面,《方案》提出“科技+人才”双轮驱动策略。科技研发层面,支持企业申报国家级、市级研发项目,聚焦人工智能、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推动创新孵化,在“两新”认证等方面给予支持;引导企业对接生产需求创新,发展建筑技术产品交易市场加快产业化。人才培养层面,加强高校土木建筑类学科建设,优化专业设置培育复合型人才;推动企业与院校合作,培育“上海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等高端人才,提升稀缺人才竞争力,对入选东方英才计划的人员给予经费支持。
为培育新增长点,《方案》重点推进三大“首发经济”方向。一是提升绿色竞争力,推动企业ESG评价并应用于招投标,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绿色建筑要求;综合政策工具推动三星级绿色建筑占比2025年达20%,推行公共建筑能效分级管理,引导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二是推进建筑工业化转型,加快装配式建筑与智能建造融合,做强“上海建造”品牌;对示范项目给予财政支持,企业技改可享贷款贴息,商品住宅用地强化装配式建筑和BIM技术应用要求。三是推进数字化变革,深化BIM技术全生命周期应用,实施BIM辅助施工图审查,鼓励BIM+等技术探索,建设“智慧工地”平台提升工程品质。
《方案》同时深耕传统市场与推进城市更新。传统市场方面,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推动“好房子”建设,推广高性能部品部件;结合“15分钟社区生活圈”等培育新市场,建设民生工程并推进农村基建;加快重大工程谋划,落实提前服务等改革措施。城市更新方面,完善可持续发展模式和工作机制,推进商务楼宇、产业园区更新;支持企业采用“增值投资+运营分成”等模式参与项目;推进老化管道改造,提升运维队伍能力,支持企业拓展基建细分市场。
在监管与生态营造上,《方案》构建多维度保障体系。监管层面,建立全链条质量监督体系,推行项目负责人终身追溯机制,构建智慧监管网络;完善信用监管,实施差异化“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市场生态层面,深化招投标改革,政府投资工程预留中小企业份额,整治恶意低价竞争;支持建筑师负责制和工程总承包模式,在浦东政府投资项目中深度应用;强化工程支付管理,推行过程结算和支付担保,规范人工费用拨付,加大拖欠账款查处力度。
为助力企业“走出去”,《方案》提出两项举措:一是优化涉外工程承包服务。依托上海市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涉外工程承包咨询、办事等服务;二是推动企业联合出海。鼓励国企携手中小民企以总分包形式联合出海,带动产业链协同发展。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加快培育增长新动能行动方案》的通知
沪府办〔2025〕2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上海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加快培育增长新动能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9月19日
上海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加快培育增长新动能行动方案
为全面推动上海建筑业转型,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提升建设工程品质,强化建筑企业核心竞争力,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优化市场竞争格局
(一)推动建筑企业整合升级。鼓励建筑企业同质化业务整合,实现错位竞争、链条互补。引导企业深化跨域市场布局,扎根主力城市、潜力城市,实行属地化深耕战略。组建具有全产业链能力的建设集团,巩固3家以上综合实力相当于ENR全球承包商250强的建设集团地位。培育专注细分市场、具备专业特色能力的建筑业中小企业,鼓励走专业分包发展道路。(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二)巩固先发优势板块。发布工程技术和设计服务业惠企服务包,精准服务经营主体。做优做强工程咨询优势板块,鼓励传统工程咨询企业由专业技术供应商向全过程咨询服务商转型。抢抓上海建筑业转型升级机遇,加快拓展战略新兴领域工程咨询业务。(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规划资源局)
(三)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建立建设工程企业市场化退出通道,对长期停业、资质闲置且人员不满足资质标准的企业依法清理资质。支持困难企业通过产权转让、破产重整等方式优化资源配置。(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二、增强企业创新能力
(一)注重科技研发及成果转化。支持建筑企业申请国家级、市级科技研发项目。针对人工智能、新能源、新材料等前沿领域,推动建筑业科技创新孵化,在建设工程“两新”认证、新材料认定等方面予以支持。引导建筑企业聚焦生产需求开展科技创新,采用研发强度和孵化项目销售额双控的科研管理模式。大力发展建筑技术产品交易市场,加快产业化落地。(责任单位: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二)强化人才培养。加强高校土木工程和建筑类专业学科建设,精准对接行业需求,优化专业学科设置,重点培育建筑领域复合型人才。推动建筑企业与职业院校、专业培训机构深入合作。培育“上海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培养以策划为龙头的规划师、建筑师、评估师,重点提升创意设计、古建修复、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稀缺人才竞争力。对入选东方英才计划相关项目的人员,按照规定给予相应经费支持。(责任单位:市教委、市人才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
三、培育建筑业“首发经济”
(一)提升建筑企业绿色竞争力。推动建筑企业开展ESG评价,评价结果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予以应用。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建设工程项目绿色建筑需求,并将绿色建筑响应情况作为评审因素。综合运用财政、规划、土地、节能减排、绿色信贷、债券等政策工具,培育绿色建筑新经济增长点。到2030年,三星级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20%。推行公共建筑能效分级管理,引导既有建筑启动节能改造,盘活“节能改造+楼宇园区”高效运维市场。(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市委金融办)
(二)深入推进建筑工业化转型。加快建造方式工业化升级,推进装配式建筑与智能建造融合发展,做强“上海建造”品牌。对符合条件的装配式示范项目予以财政支持。企业采购或租赁预制构件智能化生产线、建筑机器人等设备进行技术改造,符合条件的可享受贷款贴息或融资租赁补助。在商品住宅用地交易中强化装配式建筑、BIM技术应用等高品质建设要求。(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规划资源局)
(三)大力推进建筑业数字化、智慧化变革。深化工程建设项目BIM技术应用范围和深度,推动规划、设计、施工、运维全生命周期的BIM技术应用。加强各环节BIM监管,实施BIM辅助施工图审查。鼓励企业开展BIM+、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探索。建设“智慧工地”数字管理平台。通过数字技术赋能,提高企业设计质量、建设效率和工程品质。(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
四、深耕传统建筑市场
(一)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稳定房地产投资规模,筑牢上海建筑市场基本盘。推动“好房子”建设,为好设计、好建造、好服务提供应用场景。培育住宅高性能部品部件发展,推广成品门窗、保温结构一体化系统、高能效机电设备应用。(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规划资源局)
(二)推动人居环境品质提升。结合“15分钟社区生活圈”、“完整社区”、乡村振兴等建设行动,培育一批新的细分市场。建设一批口袋公园、城市绿道、城市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和儿童友好空间等民生工程。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加强农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市绿化市容局、市农业农村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三)加快重大工程建设谋划推进。谋划一批重大工程项目,突出重大工程稳增长、促投资、转动能、惠民生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推进动迁腾地、指标平衡等重难点环节协调工作。聚焦引领性强、带动性大、成长性好的市区重大工程,落实提前服务等改革措施,有效衔接综合竣工验收与建成投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规划资源局、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绿化市容局、市房屋管理局)
五、促进城市更新扩面提速
(一)加快推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完善城市更新可持续发展模式,健全城市体检评估、城市更新一体化推进工作机制,优化城市更新项目生成机制。加快推进商务楼宇和产业园区更新提升、功能复合。完善与城市更新相配套的政策措施、相适应的技术标准和多元化投融资方式。(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规划资源局)
(二)鼓励建筑企业创新收益模式。搭建促进多方合作平台,支持建筑企业采用“增值投资+运营分成”“工程总承包+运营投资”等收益共享、风险共担模式参与城市更新项目,加速传统业务转型。(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规划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三)推动城市运营赋能建筑企业发展。推进城市老化管道更新改造。提升房屋修缮、城市基础设施(路桥隧)运维、城市安全(水电气)运维三类队伍能力,推行政企合作的运维管理服务模式。支持传统建筑企业拓展能源、水利、环境等基建市场。鼓励参与长三角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支持进入固废资源化利用、海绵城市建设、生态修复等细分市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交通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水务局、市房屋管理局、市绿化市容局)
六、健全以质量、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机制
(一)建立全链条、多维度的质量监督体系。压实质量终身责任,推行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追溯机制。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材等主体信息纳入数字化档案,构建智慧监管网络,运用大数据技术强化监管数据分析、违规行为发现和风险预警,并作为市场退出依据。(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房屋管理局、市绿化市容局)
(二)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机制。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依法依规对失信企业实施惩戒、守信企业给予便利。完善企业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推动建设项目、建筑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以信用等级为依据,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建立涵盖特定项目、特定企业的重点监管清单,加强联合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
七、营造健康的建筑市场生态
(一)维护市场竞争秩序。深化招投标改革,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政府投资工程中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并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重点整治内卷式竞争,对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坚持适度竞争与充分竞争相结合的原则,使经竞争的合理报价更易中标。对市场化招标行为,引导行业自律,遏制恶意低价竞争。发挥国企考核指挥棒作用,促进企业提升效益效率。(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
(二)支持建筑师负责制和工程总承包等生产组织方式应用。对标国际通行做法,深化完善建筑师负责制、工程总承包等生产组织模式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在浦东新区政府投资、国有投资项目中,倡导建筑师负责制、工程总承包等模式深度应用,强化技术引领,鼓励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协同运作。(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交通委、市规划资源局、市水务局、市绿化市容局、浦东新区政府)
(三)强化工程支付管理。严格规范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支付时限。全面推行建设工程过程结算。全面实施工程款支付担保、履约担保。建立建设工程人工费用拨付比例约束机制,完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流程。加强政府投资、国有投资项目资金监管,加大对挪用资金、违规垫资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健全全市清理拖欠企业账款统筹协调机制,及时处置企业反映的账款拖欠问题,推动实现应收账款平均回收周期不超过半年。(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绿化市容局)
八、加强企业“走出去”支持
(一)优化涉外工程承包服务。依托上海市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平台,围绕咨询、办事、服务三大功能,为建筑企业出海提供权威、全面、便利的公共服务和专业服务,帮助企业精准捕捉“一带一路”等海外市场机遇。(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国资委)
(二)推动企业联合出海。鼓励国有企业发挥国际市场开拓优势,携手中小型和民营建筑企业以总分包形式共同“走出去”,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商务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